|
民用液化石油气使用注意事项
一、钢瓶应放置在专用厨房,不得在卧室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、及高层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,多层住宅型建筑二层及以上楼层不得使用YSP118型规格液化石油气瓶。
二、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时不得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,周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。
三、钢瓶与灶具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.5米,胶管连接长度应在1.2米至2米之内。使用前如果闻到刺鼻气味,要马上用肥皂水检查钢瓶及灶具之间所有连接处有无气泡,无气泡为合格。
四、使用液化石油气时,先开钢瓶角阀再开灶具点火开关,使用中不得离人,防止风吹、溢水将火焰熄灭,引发事故。儿童不得单独使用燃气灶具,出门、睡觉前,应检查液化气瓶角阀是否有效关闭。
五、在日常使用中,液化石油气钢瓶须直立放置,不得卧放或倒置。
六、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、强排式热水器,热水器及其他燃气具的烟道必须通向室外。
七、在您选择燃气灶具时,请使用合格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、胶管、密封圈和密封垫。其中调压器三至五年更换一次,胶管需使用寿命为八年以上的专用胶管,密封圈、密封垫二至三年更换一次,严禁使用不合格调压器和胶管。
八、一旦发生灶具、钢瓶连接部位出现液化气泄漏或有异味时,正确的处理方法是:首先不要开关操作任何电器,不要在漏气现场拨打电话及动用明火;其次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关闭钢瓶角阀,立即打开门窗通风,并迅速到安全的地方拨打供应站销售维修服务热线,等待专业人员上门进行处理;如发生火灾,请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。
九、液化气使用完毕后,液化气钢瓶内会有少量残液,液化气用户不得私自倒掉钢瓶里的残液。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