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根据2023年1月10日下发的《石家庄市燃气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《石家庄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和使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的通知》中的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:
第九条 本市液化气供应和使用应建立以下制度:
(三)液化气实行定点配送制度,由供应站为用户直接送气上门,用户不得直接到供应站购气;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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